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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使用情形變更及時申請,可省稅捐

房屋使用情形變更及時申請,可省稅捐

作者:MyGoNews方暮晨時間:2012-08-05
 
房屋稅依據房屋使用情形的不同而適用不同的稅率,如在每月16日以後申報者,自次月起適用變更後稅率。

稅捐機關表示,房屋稅依據房屋使用情形的不同而適用不同的稅率,而且可按月依使用情形的不同分別計算稅額,申報日期在每月15日以前者,申報月份即可適用變更後稅率;如在每月16日以後申報者,自次月起適用變更後稅率。

稅捐機關提醒納稅義務人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權益,於變更30日內向所屬轄區的稅捐單位提出申請,以免事後主張使用情形已變更,發生舉證困難之情形。稅捐機關提醒您,為了自身的節稅權益,房屋使用情形一有變更,一定要及時申請,稅捐機關會即時依您的申請,依調查情況釐正稅籍資料,並將查核結果回覆給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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