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售屋時,還有哪些風險我該注意?

房屋買賣動輒數百萬、千萬元以上,金額大而且手續又較一般的交易複雜及費時,正因為有這些特性,必須特別地小心翼翼,以免蒙受鉅大的損失。


遲延付款面面觀
有些投資客在完成產權登記前,即另尋得買主以牟取價差,故意拖延屋款非但可降低成本,加速利潤回收。而在原因上遲延付款方法及理由層出不窮:
付了訂金後,買主故意迴避,不簽訂買賣契約,一再順延簽約日期,造成屋主不能轉賣第二人,又無法立即取屋款之兩難困境。
原本雙方已言明付款方式並載於契約書上,不能單方面任意變更,但惡意之買主可能另外提出更利於他的付款方式,要求協調,以達拖延的目的。
尾款大多以向銀行之貸款支付,但有些惡意之買主,不在乎能否即時交屋,故意以貸款程序不完備為理由,作緩兵之計,意圖拖延。
在房屋買賣上,登記名義人大都為買方,狡賴之徒可能藉此權利之行使,反覆變更其所指定登記之名義人,阻礙移轉登記的時間,以致賣主取得尾款時間也就因而延後。

小心!重大的惡意詐欺
在買方繳了自備款即進行所有權移轉手續,這時串通同謀以假債權聲請法院強制執行,以致過戶剛完即被查封,買主並且逃之夭夭,只留一堆不可收拾的爛攤子。若者是以貸款支付尾款,而買主領走貸款,若更不幸房子已交予買主,且又被惡意的買主長期出租善意的第三人,那賣方損失可就更大了。

注意!有不可抗力因素
若貸款額度不足以支付尾款時,買主可能一時週轉不靈,因而影響賣方取得全部價金的時間。

售價偏低或偏高
對於不動產估價,須具備甚多的專業知識,賣方在專業知識不足及不了解行情情況下,可能以偏低的價格將房子出售,簽定買賣合約後又感後悔,或者對欲售的房屋開價過高,以致乏人問津,形成人力及資金的壓力。

稅務法令常識不足
在土地增值稅方面,每個人一生得享有一次之住宅優惠稅率,賣方可能因稅務常識不足而未辦理自用住宅優惠手續,以致喪失應享權益。在房屋買賣方面,財產交易所得,應併入綜合所得稅計算,若未申報,可能會被罰款;或有財產交易損失,未從所得中扣除,將增加不必要稅賦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台南豪宅豪寓介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