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賣屋應繳稅費

項 目

稅(費)

計 算

備 註

 

土地增值稅

1.一般土地按漲價倍數累進課徵按公告現值累進計算 X 20%、30%、40% (長期持有可打折的優惠) 
2.自用住宅用地為公告現值 X 10%

 

另須繳清相關欠稅始得辦理移轉登記:包含工程受益費、地價稅、房屋稅。

 

房屋稅

1.住家:房屋現值 X 1.2% 
2.營業用途:房屋現值 X 3% 
3.非住家非營業用途:房屋現值 X 2%

房屋現值 X 稅率

 

 

地價稅

1.自用住宅、國宅、勞工住宅:公告地價總額 X 0.2% 
2.私有一般、營業:按公告地價總額累進計算 X 1% 
3.工業用地:公告地價總額 X 1%

申報地價 X 持分面積 X 稅率

 

 

財產交易所得稅

房屋交易所得 X 6%~40%

核定契價 X 所得標準

併入綜合所得於每年申報所得稅時申報

 

塗銷登記代書費

一個順位1500~2000元

 

 

 

相關費

水、電、瓦斯、管理費用等火險費

依契約約定,交屋日前賣方應負擔之部分

瓦斯押表金依約定大樓公共基金不能要求管委會退還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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