帶客看屋的法律問題
不動產仲介業市場競爭激烈,有些房仲獲悉屋主有意售屋時,在還沒有跟屋主簽訂委託銷售契約前,就先要求帶客看屋,當客戶同意售價願意購屋後,房仲是否能以媒介買賣成功,向屋主收取服務費?法院的答案是「不行」。
帶客看屋的法律問題
不動產仲介業市場競爭激烈,有些房仲獲悉屋主有意售屋時,在還沒有跟屋主簽訂委託銷售契約前,就先要求帶客看屋,當客戶同意售價願意購屋後,房仲是否能以媒介買賣成功,向屋主收取服務費?法院的答案是「不行」。
帶客看屋的法律問題
不動產仲介業市場競爭激烈,有些房仲獲悉屋主有意售屋時,在還沒有跟屋主簽訂委託銷售契約前,就先要求帶客看屋,當客戶同意售價願意購屋後,房仲是否能以媒介買賣成功,向屋主收取服務費?法院的答案是「不行」。
中央社 – 2013年8月23日 上午8:35
(中央社記者吳佳穎台北23日電)房仲業者指出,台北市捷運局將標售的南京東路共構宅「藏富」,以及「信義18號」,標售底價低於實價登錄、有景觀,總價也在市場接受範圍,脫標機會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