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理繼承登記應備文件

辦理繼承登記應備:
一、登記申請書。
二、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籍謄本。
三、繼承人現在戶籍謄本。
四、繼承系統表。
五、遺產稅繳 () 納證明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。
六、他項權利證明書。(若遺失則檢附切結書)
七、分割協議書正副本。(正本按權利價值仟分之一貼花)(建議由1人繼承)
八、所有繼承人印鑑證明。
繼承系統表由申請人依民法有關規定自行訂定,註明如有遺漏或錯誤致他人受損害者,申請人願負法律責任,並簽名。

連件辦理塗銷地上權登記:
一、登記申請書。
二、地上權塗銷同意書。
三、分割繼承人戶謄資料。(可沿用前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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